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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教体系统广泛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周活动


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月,5月最后一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周。阿盟教体系统以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周为契机,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各族干部群众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了解和掌握,增强了落实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提前下发通知,全面部署宣传周工作 

为做好宣传周活动,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盟教体局提前下发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学校结合宣传周活动向主管对象、服务对象广泛开展以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若干规定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宣传和解读工作。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盟教体局印发《民族团结进步应知应会》宣传手册,组织局属各单位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和工作群推送蒙汉双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过悬挂横幅、座谈交流等方式广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举办各类培训,全力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 

为了提高教体系统干部职工依法治理民族工作的水平,盟教体局机关党支部开展了“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民族大团结”党建+民族团结主题党日活动,活动以法治理论学习、专题党课和现场观摩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使各族干部不断提高自觉维护家乡和谐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阿拉善蒙古族完全中学通过组织开展教职工学习座谈、学生主题班会,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引导广大师生做民族团结的维护者、践行者;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学研究室、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等单位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民族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等,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阿拉善左旗教体局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讲“贯彻落实民族教育条例,坚持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主题党课,逐条解读《民族教育条例》,领学《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呼吁民族中小学、幼儿园要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

通过本次宣传周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助力全盟创建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工作,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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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