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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

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教体局、各区社会事务局(办),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

为进一步完善我盟残疾人教育保障体系,确保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教基〔2022〕4号)和《阿拉善盟教体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阿教体发〔2023〕4号)精神,结合阿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旗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16日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拓宽特殊教育服务领域,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推行融合教育,全盟中小学校按照就近送教、普特结合、医教结合的原则,开展针对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工作。

一、服务对象

居住在阿拉善盟境内,确实无法到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接受教育,需要专人护理,但基本具备接受教育能力,且愿意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义务教育阶段6—16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二、服务原则

(一)就近送教。各旗区教体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根据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常住地,就近指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承担送教上门服务工作任务。

(二)普特结合。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实施主体是阿拉善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阿左旗以外的旗区要依托当地残疾儿童较多的中小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或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并统筹协调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阿拉善特殊教育学校)指导辖区内中小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工作。

(三)医教结合。各旗区教体行政部门要协同相关部门为每位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针对性的义务教育和医疗康复服务工作。旗区教体行政部门要就近指定义务教育学校负责开展教育教学和教育康复工作,并联合卫生健康、民政和残联等部门,就近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康复机构开展送医疗康复服务。

(四)一人一案。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要根据每位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具体情况,制定个别化教育方案,由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学校建立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并报当地教体行政部门备案。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评估,规范认定。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对象为需专人护理、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其他中小学校随班就读,由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为需以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的6至16周岁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每年2月、8月,由旗区教体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各地结合本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总体安排,充分依托旗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提出评估意见,依据评估意见确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各旗区需每年3月、9月前将送教服务学校能力评估表(附件)报送盟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二)属地负责,责任到校。送教上门坚持“属地管理、责任到校、落实到人”的原则。各旗区教体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相关规定做好建档管理,按照就近原则,指定学校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并由送教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服务对象建立学籍。送教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纳入学年工作计划和教学常规工作,统一管理,落实送教上门责任教师,依法保障其与在校在籍学生享受同等权益。

(三)尊重差异,一人一案。送教学校应根据每名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残疾类别和个人潜能等实际情况,为其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并将教育方案上报当地教体行政部门备案,经当地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论证并提出实施建议后执行。每年3月30日、9月30日前将当地送教上门学生个别化教育方案报盟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四)科学施教,提升质量。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教学内容可参照中小学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盲、聋、培智三类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及教材,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的教学内容。送教学校要根据服务对象个别化教育方案和具体情况,设计好送教计划。要为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和医疗康复设备及学习资料。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教师要采用直观性、游戏化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方法,循序渐进,努力提高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认知能力、适应生活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并及时做好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记录,每学期末交学校备案。送医疗康复服务的工作人员,在每学期末将工作记录交当地教体行政部门备案。同时,旗区教体行政部门要会同本地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定期对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学生的发展、教育和康复效果进行评估,在评估诊断基础上,结合实际,适时调整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内容和方法以及教育安置方式。

(五)结合实际,方式灵活。承担送教上门服务工作任务的学校和单位可根据服务对象情况,灵活选择送教上门的服务方式。

1.入户送教服务。对于居住较分散、离学校路途较远或行动不便、需专人护理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其家中进行个别化施教和训练。

2.设立送教点服务。对于居住相对集中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在服务对象所在的村民(社区)服务中心、康复(福利)中心设立送教点,开展集中送教服务。

3.学校集中开展服务。对于有意愿且具备条件在资源教室接受服务的送教对象,可由家长定期陪同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普通学校现有资源教室开展康复训练和教学活动。

(六)定期送教,保证课时。承担送教上门服务工作任务的学校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康复机构要确保送教工作、送医疗康复服务工作落到实处,保障按计划足额完成送教任务。每个服务对象原则上每周送教1次,偏远地区每月送教不少于2次,每次送教不少于2个课时,每学期送教不少于30课时,其中医疗康复服务不少于总课时的四分之一。

(七)保障师资,确保质量。各地要根据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需要,选派具有一定特殊教育专业素养、教学经验丰富的特殊教育教师和医疗康复人员组建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队伍,保证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满足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基本需要。原则上每次送教服务不少于2名专业人员。各级教体行政部门要充分依托各级各类教师培养培训项目,大力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升送教队伍的专业素养,提高送教上门服务能力。要将特殊教育通识内容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和相关培训中,提升普通学校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素养。

四、制度保障

(一)建立联动机制。各级教体、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要将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统筹谋划,建立联动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共同做好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教体行政部门要统筹教育资源,明确承担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责任学校,负责对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民政部门要支持对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辖区内残疾学生的早期筛查和医学鉴定工作,并根据学生实际,做好送卫生医疗和康复指导上门工作。残联部门要做好未入学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调查摸底和实名登记工作,在每学年开学前提供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花名册,与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共同做好未入学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能力评估工作,并将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对象纳入各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为有康复需求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二)保障工作经费。各旗区要按照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承担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年度经费计划,并设置专用名目,

主要用于配备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所需的教育教学仪器、医疗康复设备,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有关的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和医疗康复服务,支持送教上门人员的相关差旅费支出,为送教上门服务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等,差旅费按当地出差补贴标准执行,要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三)保障教师权益。各旗区对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特殊教育教师和其他从事特殊教育的相关专业人员,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岗位补助津贴,补助津贴标准按照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标准执行。根据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服务的距离,为承担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教师和相关医务及康复人员提供相应的交通补助。将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计入教师的教学工作量,送医疗康复上门的工作人员折合成同等工作量。对承担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时给予适当倾斜。各单位做好送教服务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制订应急预案,为送教服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四)加强督查指导。各旗区要充分发挥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和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指导、评估职能,加强对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过程管理和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管理人员培训、专题研讨和教育科研、定期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巡查指导,并将巡查结果及时上报盟教体局,杜绝“送教空挂”现象。


附件:1.送教服务学校能力评估表

2.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记录表


附件1

送教服务学校能力评估表

学生姓名


性别


民族


残疾类别


残疾程度


身份证号


送教学校



感官知觉


粗大动作


精细动作


认知


社交沟通


生活自理


情绪行为



学生能力综述


评估单位(签字盖章):

教体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残联部门                          民政部门

附件2

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记录表

学生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残疾类型


残疾程度


送教学校

(单位)


送教教师姓名


送教时间


送教上门教学内容


送教上门过程记录


教学反思


送教教师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相关链接:加强送教上门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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