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盟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 发布日期:2025-06-24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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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盟各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暑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国家“双减”政策规定,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现将暑假期间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严格遵守学科类培训禁令
(一)全面禁止学科类培训。暑假期间,全盟所有培训机构(含已注销或转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严禁以“教育咨询”“托管辅导”“研学实践”“一对一”“住家家教”等名义进行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二)严禁在职教师参与。全盟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违规培训,不得在培训机构兼职授课。对顶风违纪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
(一)依法依规办学。全盟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经营许可范围开展培训,严禁超范围经营或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全盟所有经审批设立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含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必须按要求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注册、使用,并接受动态监管。
(二)强化资质公示。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按统一模版公示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师资信息(含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课程设置、收退费标准、安全管理制度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做到“一校一址、一址一证”。
(三)规范收费管理。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缴费,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严禁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超期收费,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收款,确保资金全程监管。
(四)优化培训内容。课程设置需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应注重实践体验,突出创新能力培养,不得借“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学科类教学。
三、筑牢安全管理防线
(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盟各校外培训机构要把学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完善消防、卫生、应急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视频监控全覆盖。定期开展安全隐患巡查、应急疏散演练等。
(二)开展安全自查自纠。暑假前组织全面安全排查,重点检查场地安全(生均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用电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禁在培训场所内设置住宿、餐饮等功能区域,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须持有无犯罪记录证明,严禁聘用有性侵、虐待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定期开展师德师风及安全培训。
四、强化社会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畅通举报渠道。教体、科技、文旅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接受线上线下等举报,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严惩违规行为。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超范围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将依法采取责令整改、退还费用、吊销许可证等措施,并纳入“黑名单”予以公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各机构应主动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体育锻炼、亲子活动等,共同营造健康成长环境。各主管部门将组织开展暑期专项检查,对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公开曝光。
希望全盟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遵守本告知书要求,自觉规范办学行为。让我们携手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守护学生假期安全与健康成长。